为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“广东省鹤地水库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实施项目”的意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)和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)的规定,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、建设内容及规模
项目名称:广东省鹤地水库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实施项目
建设地点:湛江市廉江市广东省鹤地水库库尾
建设内容及规模:生态清淤 770 万 m3,新建湖岸带 94.2 万 m2,工程全部在鹤地水库水源保护区水域内进行,不涉及建设征地及移民。主要工程范围为鹤地水库库尾 8.92km2 及 41 处非法堆砂场,工程措施主要包括生态清淤、水生植被修复等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新园街道文明东路24号市政大厦
联 系 人:徐伟
联系电话:13828209711
电子邮箱:372431615@qq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编制单位: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本公告附件1为公众意见表样表,公众可自行下载或向建设单位、编制单位索要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。
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27日

